你好!律师解答如下:父母都是孩子的监护人,都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你们已办了离婚法定的手续,离婚协议当然是有效的,你爱人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条件许可与孩子短期住一段时间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若时间过长,肯定是不对的,法律对离婚的双方设立对子女的抚养权与探望权都是为了减轻孩子因父母离异而造成的心灵创伤,你们作为父母,一段生活结束了,但子女永远是你们的,还是建议应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让孩子快乐,不要太计较孰是熟非!
我和爱人里婚3年了,离婚时约定归我,前2年孩子跟我生活,去年她强行把孩子带过去了,并要我负担孩子的一切,我不想孩子跟她,约的定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律吗,可变更吗?并且我带孩子时不要她出任何东西,我讲了她把孩子送回来,我不要她出钱。
不是我对孩子不好,她说她想孩子就强行带过去了,她是否侵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