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8月30日和甲方,也就是现门市房东签订合同,到期不续租时,需提前一个月告诉,2011年7月24日,房东提出不续租,我要求房东退我装修费,或延期一个月,还是按去年的租金算,可以吗?但房东不愿意退装修费,也不延期一个月,我该怎么做?请知道的律师快点回答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