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6月29日凌晨0点至1点之间被大酒店低层电梯的3楼;被困期间我试图通过电梯的紧急呼叫系统求得帮助,但发现电梯的紧急呼叫铃和紧急呼叫电话完全没起作用,同时发现电梯本身的操作板松动.在被困大概20分钟后,我通过人工呼叫,才叫来酒店的保安和电工,此时我已经被困近1小时.在我走出电梯的时候质问酒店的保安和电工(本人估计):为什么在工作状态的电梯紧急呼叫铃和紧急呼叫电话不起作用,没有经过安检的电梯为什么还在工作状态?但对方避而不答,反而以责问的口吻问我去那里,我说去3楼,对方说没有3楼;我说你们酒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个电梯上3楼,然后我说我会投诉你们酒店.这时酒店的电工以威胁的口吻说我乱闯地方,我说你酒店开门做生意,我是不是不能进来,这件事情我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时候保安也以威胁的口吻,很凶恶的对我说,你想怎么样?我说,那好,你们等着我就离开了酒店.
对于酒店这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事件以及这样的服务态度,我该怎么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政府的安全监督部门又应该负怎么样的责任?电梯供应商又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