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主,有一套还没办房产证的房子,在2010年10月卖给他人,首付38万后,买家入住,剩余14万,合同协议在办房产证,拿证时,一次交清,现在房产证正在办理,可是买房的拒交合同上约定的契税和维修基金,所以房产证无法办理,欠款也不给,我想问,我可以以违约来要求收回自己的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