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29745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是房主,有一套还没办房产证的房子,在2010年10月卖给他人,首付38万后,买家入住,剩余14万,合同协议在办房产证,拿证时,一次交清,现在房产证正在办理,可是买房的拒交合同上约定的契税和维修基金,所以房产证无法办理,欠款也不给,我想问,我可以以违约来要求收回自己的房子吗?

咨询者:fa255707河北
[咨询时间:2011-07-20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7-20 14:27
张龙飞
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诉讼,房产纠纷很复杂,最好当面咨询
刘彪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5810200208
积分:2290
]
回答时间:2011-07-20 14:28
刘彪
你好:这个得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看合同里有没有关于此种情况的约定。
于洪军律师
[地区:上海-杨浦区
手机:
积分:748
]
回答时间:2011-07-20 14:58
于洪军
你好。我想你可以先给对方发个履行合同催告函,限定个期限,要求其在此期限内交付契税、维修基金。如果到期对方按合同交了契税、维修基金,那合同就继续履行;如果对方还是不交,你再给对方发个解除合同通知,通知他:合同自通知到达之日起解除。然后再到期就要求对方腾迁房屋,如对方不肯腾迁,那再起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九十六条。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7-20 15:15
陈晓云
按合同约定处理,对方不按合同约定的,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吴祖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52552752
积分:1507
]
回答时间:2011-07-20 16:20
吴祖华
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该两项费用的支付方的情形下,应当依照惯例执行之(购买方支付)。如果合同约定(包含可以证明的口头承诺)包含在房款内则你有责任支付。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纠纷得不到协商解决,应当诉讼,你如果想收回房子,那么你诉讼请求是解除合同,同时你有返还购房款的义务,如果你诉讼请求是履行合同,则对方有按照合同履行的义务。
吴祖华律师于 2011-07-20 16:2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