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还未满16周岁在浙江青田一家企业上班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提前一个月辞职以后公司竟然不予结账。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该怎么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