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快报案。
事情经过这样:
2010年10月11日经张三介绍认识了市委接待处司机李四,李四自称认识某县县委书记,答应安排工作,当天付给李四现金11万元。另给张三二哥1万元。(11万有建设银行存款凭条)
2010年10月26日张三来电话说钱不够用,还需两万元,又通过转账付给张三2万元。(2万有公司银行汇款凭证)
2011年1月9日,张三来电话说马上办好,需要送礼给三人,又付给张三现金4万5千元、礼品软中华烟2条1300元、金莲花等2000元。现金分别装在档案袋里为两个2万的,一个5千的(有录音)。
经多次打电话询问此事,张三说办不了了,我们要求退款,2011年4月21日张三通过转账退回8万元,其余款多次打电话催讨,并到张三家找他,但张三总是推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