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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撞人,公司应该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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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616什么是编号?

上班时间撞人,公司应该负责吗

我朋友在因公骑电瓶车在晚上天黑的时候出去拿东西,因天黑看不清楚,导致一中年妇女被撞成重伤,现我朋友已负不起医药费,他所在的公司可以承担一部分吗,应该承担多少比例。

咨询者:fa106034辽宁
[咨询时间:2009-09-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09-30 22:10
苏村野
因职务原因造成他人伤害的,赔偿责任应由单位来承担,即赔偿的主体是单位,而非个人。
李岩松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604241816
积分:146
]
回答时间:2009-09-30 22:11
李岩松
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说他出去买东西是不是工作需要等才能确定是否为职务行为,即单位承担此赔偿责任。
陈波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400-817-8888
积分:138
]
回答时间:2009-10-01 00:28
陈波
你朋友晚上天黑的时候出去拿什么东西?为谁拿东西?这些确定了,方能确定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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