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得的土地属于你的使用权,你只是暂时交给你哥哥耕种,现在随时随时有权要回你的土地,你哥哥不给属于违法的行为,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回你的土地,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四条规定: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四条规定: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我与儿子户口落在母亲家后,分得土4.3亩种了一年就不种了,由哥哥种,我
现在想要回他不给我应当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