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店铺转让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25492什么是编号?

店铺转让纠纷

我跟现在这个房东没有签一份新的合同,是跟之前招商处签的,他们卖了这家店面的时候,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们(我们跟招商处签合同有过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凭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可是他们并没有通知我们,那现在我们是不是有理由去要求赔偿?现在我们有某些原因不做了,可是房东却不给转让,那我们怎么办?之前的合同上有签不给转租,可是我们是直接转让给别人。

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办?算是违约了吗?房东有权利说不租给我们吗?

咨询者:fa251241广东
[咨询时间:2011-07-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7-08 20:04
张勇
1,建议你先可以与律师电话联系,帮你分析,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夏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51776308
积分:1286
]
回答时间:2011-07-08 20:21
夏菁
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未在三月前通知你。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