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20号签订居间协议,规定我7月20号之前交付首付款。
房主有贷款,合同上写房主自己平贷,但是房主至今也没有去平贷,势必会耽误我首付款的时间。
合同没有规定如果由于卖方原因导致首付款逾期的条例。
我现在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