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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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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4957什么是编号?

轻伤害

2006年在单位与工长发生争吵,工长找人把我打成“轻伤害”已鉴定,我当时就报了案,直到2009年7月,法院告诉我要对我的案子进行判决,我要到场法官不让我去,之后法官让我去拿判决书,判决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只判其中一个打我的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而找人打我的工长,却逍遥法外,当时参与打我5人,法院只判一人对吗?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50662辽宁
[咨询时间:20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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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7-07 13:23
贾金勇
作为受害者,如果对于法院裁决不服,可以要求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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