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因为发生口角,所以他叫人来打我,于是我和我老公就与他叫来得人发生冲突,他们四个人,先动手打了我,所以我就拿了小眉笔的刀把对方的一个给捅了两下,他们和我老公还在撕打,过了一会儿被我捅的人倒地了 ,他们把他送往医院抢救,最后那人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现在案子已经以故意伤害(致死)开庭审理了, 当时发生这事的时候我已经怀孕了,现在被取保候审,我的小孩现在六个月,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对方要求的民事赔偿是38.5000元,目前赔了30000元,如果没有能力赔付,我们可能会被判多久?对于我当时是因为怀孕,情绪激动,而且事情发生了以后我们就立即给对方拿了3.0000元,我是否可以再次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