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伪造、买卖出租车营运证,刑法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治安处罚法52条也有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政处罚规定。
两者关于罪与非罪,受刑法处罚与行政处罚怎样界定。
怎样区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