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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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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2447什么是编号?

借条问题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三股东一直主持公司工作,今年年初时候跟三股东谈好条件年薪不低于20万,并且把去年的给补上。

5月份时候三个股东打架,本人一看形势不好,决定离开公司,离开公司时候三股东从公司帐上打给本人35万,并且要求本人打借条一张。

现在大股东接手公司,三股东找不到人了。现在大股东接手公司,三股东找不到人了并且公司账本丢失。

现在大股东掌管公司要求本人归还35万。现在大股东掌管公司要求本人归还35万现在关键是公司没有本人原来打的借条。

万一别人最后拿着借条要求本人还钱咋办?应不应该归还公司。

咨询者:fa247928山东
[咨询时间:2011-06-30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6-30 16:53
陈晓云
1、三股东主持公司工作,其代表谈好年薪不低于20万元,并且把去年的给补上。故公司应向你支付年薪。因你所述,表明你并未从公司拿到报酬,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年薪及上年的拖欠的年薪。 2、5月份时你离开公司,以借款名义从公司拿走35万元。 3、因是你打的借条,无论谁掌管公司,公司都有权要求你偿还借款。 但是否存在借款,应由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在公司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而又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公司是无法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4、万一有人拿着借条要求你还款,如借条表明其不是出借人的,你不必偿还。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3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1-06-30 15:23
李雪梅
借条内容如果无法证明是你应得的工资,而只是借款,那么你将面临还款的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30 15:43
魏国鹏
1、现在公司没有你本人原来打的借条,他是无法证明你从公司借款了,你没有还款的义务。
2、你的借条是打给原公司的,只有原公司才是你的债权人,别人即使拿了这张借条也是无权向你主张权利的,因为其主体资格不合格。
3、公司给你的35万元目前应该认定是你的劳动报酬,他们无权要求返还,因为你们达成协议,三股东答应年薪不低于20万,并且把去年的给补上,这些费用都应该认定是包含在内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7-02 14:17
于家亮
如果是借款,你就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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