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三股东一直主持公司工作,今年年初时候跟三股东谈好条件年薪不低于20万,并且把去年的给补上。
5月份时候三个股东打架,本人一看形势不好,决定离开公司,离开公司时候三股东从公司帐上打给本人35万,并且要求本人打借条一张。
现在大股东接手公司,三股东找不到人了。现在大股东接手公司,三股东找不到人了并且公司账本丢失。
现在大股东掌管公司要求本人归还35万。现在大股东掌管公司要求本人归还35万现在关键是公司没有本人原来打的借条。
万一别人最后拿着借条要求本人还钱咋办?应不应该归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