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租有一门面,先交3个月房租,6月时那男的跟我们签了一年合同我们同意了也交了3个月房租。
第二天那男的又跟我们谈转让我们也同意了交了转让费打了收条,简单签了转让合同。
合同日期写的是3月,转让费也包括3月期间房费。
现在男的老婆来将没经过她同意转让不算,他老公没把钱交她手里,她拿着租房合同只同意按一年租,
{一直都是那男的跟我们签合同打收条,而且他们有亲戚在我对面]请问我跟那男的签的转让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