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房主是将房产转让给你们,这是一种重大的财产处份,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转让协议,如果妻子不知情,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份合同。如果是转租,无需夫妻共同签字,但是你需要看原租赁合同。如果其妻只是单方主张转租合同无效没有法律根据。
李雪梅律师于 2011-07-01 05:5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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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3月租有一门面,先交3个月房租,6月时那男的跟我们签了一年合同我们同意了也交了3个月房租。
第二天那男的又跟我们谈转让我们也同意了交了转让费打了收条,简单签了转让合同。
合同日期写的是3月,转让费也包括3月期间房费。
现在男的老婆来将没经过她同意转让不算,他老公没把钱交她手里,她拿着租房合同只同意按一年租,
{一直都是那男的跟我们签合同打收条,而且他们有亲戚在我对面]请问我跟那男的签的转让合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