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20岁的离婚,,家里就我一个儿子,,可是父亲当时在外面外遇有2岁的儿子和女儿,,现在他和那个女人已经结婚,父母协议离婚,,决定把房子留给我,不过是自己两个人写乐个字据,还有当时的亲戚朋友的见证人下,写了个字据,,说房子留三套给我,,并且见证人和我父母都签字按了手印,但是该协议没有公正过,,只是写乐这样一个字据,,但是房产证书上的名字没有过户。
是父亲的名字,只是父母离婚的时候写了一个字据,,4个套房归我三个,一个给那边生的儿子,,字据上有所有亲戚见证人和我以及父母的手印和签名,,,,我想问,,现在房子还没有过户给我,,父亲现在反悔不打算按承诺给我房子,,我想问,,我有权利通过法律分得自己的房产吗》????还是字据和手印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打官司,,我胜算的机会大吗,,父亲可以不按字据的内容给我房子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