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介绍,行为人只具有乡村医生从业证,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据有该证的从业人员只能在乡村从事相应的医治行为,如果外出需要考取从医资格证,并办理行医许可。
大家好!我堂姐在镇卫生室上班,去年3月份到市里开了个诊所没有执照,4月份晚有个在家过敏的患者来打针 按患者要求注射250毫升葡萄糖氯化钠,静推20毫克地塞米松,她仍说难受心发慌,堂姐就拨打了120 又给静推10毫克扑尔敏及2毫克肾上腺素 120来后堂姐姐夫也一起上了急救车 在路上患者死亡 司法鉴定意见是:堂姐的医疗行为在患者死亡中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死亡原因系严重过敏反应所致 法院认为堂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诊所接诊行医, 属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 构成非法行医罪 判有期徒刑十年 处罚金5万元 堂姐有乡村医生从业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是都在镇上 没变更而已 是属于非法行医吗?这样判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