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1年5月25日开始上班,到2011年6月16日结束。底薪是13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饭补每天5块钱。现在公司给结算工资是:
5月份:1300/31*5
6月份:1300/30*13
公司除以的天数是按全月算,但是乘以缺是按出勤算。来的时候说好的是按法定休假,可是算除以的天数却把休假的天数也算进去了。
我想问一下这样合法吗?有没有什么国家规定的工资具体案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