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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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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完有一个月了,问工伤人事经理工伤结果出来了吗?说是早就出来了,我也不知道多久能出来,更不知道后面是怎么赔偿的!所以我想问下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 如果说和每个人的月工资有关系的话,我的工资不稳定,而且带伤休假期间 ,我合同上写的是 2600 他们只按1100 给我发的 ,因为2600里面有1500合同是写的 业务奖金 ,(人家解释说没有上班就没有业务奖金)我上班后平均工资加上其他奖金在3500左右,所以我不知道 我的工资要是按月工资算的话是多少为准? 赔偿时怎么计算?麻烦告知.谢谢了!

补充说明:
假如我明年离职,走时能拿到多少钱?麻烦举例说明下 ,大概数字就行,或者计算方式就可以,谢谢!就按公司给我发的工资一个月 1100 计算也没问题.
咨询者:asking北京
[咨询时间: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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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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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27 15:48
魏国鹏
1、应该按照合同上约定的2600元支付你工伤赔偿金。
2、北京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规定: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建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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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27 16:06
李建成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李建成律师于 2011-06-27 16:0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郭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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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27 16:11
郭军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郭军律师于 2011-06-27 16:1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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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27 16:59
刘子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麻增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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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28 08:16
麻增伟
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数额发放工资,且应该支付你七个月的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若你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后,应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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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28 12:37
赵江涛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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