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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方现在停止对我岳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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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0762什么是编号?

厂方现在停止对我岳父的治疗

我岳父在2011.06.17号在上班时间突然发生脑冲血,现在还在昏迷中。

但是现在厂方说他只出4万元治疗费,但是现在我岳父还在治疗中。

我想问下像这样是不是工伤,还有现在厂方出4万元治疗费就ok了?我岳父是在厂食堂工作的!

咨询者:fa246053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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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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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1-06-25 23:17
魏国鹏
1、你岳父的情况属于工伤。 2、厂方只承担4万元的治疗费是不够的,还应该承担继续治疗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3、厂方拒绝赔偿的情况下,你父亲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方依法赔偿上述费用。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3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6-27 10:58
陈晓云
1、6月17日上班时间脑充血,目前仍在昏迷中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不属于工伤。
2、如单位未交纳社保的,应由厂方支付医保赔偿,医保赔偿以本应报销的医保报销额度为限,如不止4万元的,则单位应继续支付。
3、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如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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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27 13:03
吴君瑜
非因工原因造成的,不算工伤。
夏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51776308
积分: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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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06-30 02:17
夏菁
不属工伤,按非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医疗补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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