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于初中时离婚,后找了现在的阿姨.阿姨有个小我8岁的女儿在上初中.现在考虑他们未来的财产继承太早.可我还是想知道按法律是怎么界定的.因为我父亲以后的财产中必定有小妹妹的一份.我主要针对我阿姨的财产而言.我是否有继承权?查过好多资料说必须是有抚养关系才行.可是法律界定的抚养关系的年龄是按成年与否界定.到底是16,18还是有无工作?我的身体不好.是慢性病从8岁时保守吃药治疗..此病去不了根.手术风险过大所以一直保守治疗.我尚未工作.一直在上学.生活费等开销一直有父亲提供.他们是为我才在18岁让我知道事情.他们当初协商的是房子归我母亲,我是归父亲的.但由于在上学必须和母亲在一起.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所以我把我的问题在归纳一下:
1.我是否有我阿姨财产继承权?
2.法律是怎么界定成年与否?16、18、还是按工作?
3.像我目前这样的生活状态还要维持很久.所以如果我有继承权.那么财产又该怎么分?
4.我和阿姨是够构成抚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