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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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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701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屋租赁问题

将已租房屋分租给别人,与承租人已签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承租人已交租金,但承租人后来说因只身原因不租了,要求退还已交租金,合同上并没关于突然终止租赁是否退还租金的内容。

承租人想租就租不想租就想全身而退,对出租方实在不公平,现在该如果维护出租方权益?

咨询者:fa245013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3 05:33
魏国鹏
承租人在租期到来之前终止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赔偿你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你不能及时通知下家租赁方产生的不能收取的租金,你可以拒绝支付其已经缴纳额租金,作为承租人应该承担的违约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6-23 08:06
张勇
1,若承租人想退,你可以不退押金。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6-23 08:53
吴君瑜
可以不予以退还租金。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6-23 11:16
陈晓云
1、出租人与承租人自愿签订的合同有效,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属于承租人违约,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有约定违约的,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租赁合同未约定的,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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