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找的房屋中介公司,总价51万,已付了二万的订金,卖方在银行还有11万元左右的按揭需买方以首付款的方式还清,解押出来的房产证再拿去过户,现在问题是如何保证在为卖方付清余款后,能与卖方办理过户手续?有什么比较正规的法律途径来保证?另外中介公司说会和卖方买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请问所有事宜该进行什么样的操作流程,注意什么才会规避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