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省一家小厂的,98年之前和北京市昌平区的昌高玻璃厂有业务关系,期间他们欠了我5万元钱,98年10月昌高玻璃厂的老板因病去世,99年那的老板娘给我写了一张欠条,后来每次找她要账她都说没钱给,现在那个厂让给了他的一个亲戚经营,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钱!她写的欠条有法律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