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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补赏未达成协议,第二次起诉,法院可以强行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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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9177什么是编号?

双方因补赏未达成协议,第二次起诉,法院可以强行判离婚吗

男女双方属于重组家庭,生活了19年,男的已85岁,是电力局离休干部,女的67岁。

是退休工人。是退休工人后因男方子女问题【都不是亲生的】,男方提出离婚,拿2万给女方,女方觉得太少,连个保姆都不如,没答应。

一审判决没离。一审判决没离之后,男方一直住在他女儿家。一审判决没离之后,男方一直住在他女儿家6个月之后,男方又起诉离婚,如果还是没有达成补赏协议,法院会强行判决离婚吗?双方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男方以前的一套房子被他的养子以欺骗的手段骗女方签字卖了,房款全被他养子拿走。

女方该怎样去维权?女方得到怎样的补赏才算合理 .谢谢!

咨询者:fa244436湖南
[咨询时间:2011-06-21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梁英纳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3007389312
积分:2162
]
回答时间:2011-06-22 09:53
梁英纳
第二次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没什么共同财产的话对女方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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