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先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您好:
被申请人:太原市世创未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永佩 电话2280119
13068044539
2011年5.10-5.31我在上述此公司工作,任职首席培训师一职。
2011.5.31晚18:00公司总经理任职法定代表人:贾永佩打电话给人事经理张海燕,由张海燕转达:这是五月最后一天,说明天6月1日我就不必来了,公司员工普遍工资低,付不出我的5000元高工资,工资结算到5月底,2011.7.15来领工资。
我想与贾永佩面谈或通电话,他不允,次日6.1我去公司找他理论,他亦逃避不见。
今日6.21,贾永佩依然由张海燕转达,说公司规定不足一月不付工资,让我7.15不必来领工资了。
此举动明显触犯《劳动法》37条、40条、41条、47条等,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员工,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不付补偿金及双倍赔偿金,拖欠工资等无耻罪行!
由于我是法律专业,遇到问题首先想到找太原仲裁,还请您不吝赐教!!!找太原仲裁委员会?太原劳资关系号码!仲裁委员会?请问相关机构的电话还是告上法院?如何求偿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