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当承担责任
2由于物业已经截断供暖,造成你们无法居住,热损费可不予缴纳
2由于物业已经截断供暖,造成你们无法居住,热损费可不予缴纳
王双春律师于 2011-06-21 09:2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律师您好!
我去年结婚,老丈人一处房子07年时因物业霸王条款暂时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因此截断供暖,我老丈人去缴纳暖气费,物业以没有缴纳物业费为由,也不收暖气费。老丈人很气愤,因为没有暖气也一直没法在这房子居住,就一直没有缴纳物业费,直到现在。
如今我和爱人想在这房子居住,物业提出要我们补交07年到现在的物业费,0.54元/月物业费+0.30元/月的电梯费,还要求我们缴纳每年20%的暖气费,说是热损费。
我想请问律师:
1、物业截断供暖,造成我们没办法居住,物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2、物业提出的缴费要求,我们是否应该缴纳?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