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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否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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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7714什么是编号?

简易程序是否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请问各位律师

1、在简易程序诉讼过程中,法院是否可以因为被告提出反诉,延长诉讼期限,已经4个多月了还是使用简易程序?

2、现在诉争房屋空关了4个多月了,如果到时候对诉讼结果不满,是否可以以此为理由进行上诉?

3、在房屋转让纠纷中,法院不按市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定要把房东作为第三人牵进来审理,理由是司法解释不是规定只能作为参考,不知道这个说法正确吗?

咨询者:fa242764上海
[咨询时间:2011-06-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丁龙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81902600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1-06-17 22:29
丁龙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不得延长审理期限.如确需延长的,应将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秦玲玲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5283
]
回答时间:2011-06-18 21:54
秦玲玲
1、简易程序三个月,如果超期未判决,应转为普通程序,但是鉴定、公告等期间不计入审限。
2、可以此为由,但是按诉讼法规定,上诉一般应针对事实和法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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