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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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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7072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

我想了解一下,遗嘱人留下遗嘱,房产由6个儿女共同继承,但有一个儿子去世了,儿子有妻子和2个女儿,那应该怎么办理继承?谢谢。

补充说明:
儿子是父亲去世之后才去世的,是否他的妻子和女儿都代位继承?如果全部放弃继承,是否女儿的丈夫都要办理放弃?
咨询者:fa24201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1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江进峰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7644133
积分:260
]
回答时间:2011-06-15 21:28
江进峰
代位继承。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6-16 06:59
张勇
1,一个儿子去世了,可以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6-16 11:34
吴君瑜
儿子是在父亲之前还是之后去世的,也对继承有影响。
刘国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381061501
积分:2651
]
回答时间:2011-06-16 15:17
刘国军
可以由他的女儿代位继承,其妻不能继承。

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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