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怀孕请假在家,单位和个人是缴纳应缴的各部分保险。
但是由于现在单位怀孕的女职工太多,单位做出两个选择,一是请假期间不在岗位上班的话,保险全额个人缴纳,单位不缴纳单位的那部分;二是如果个人要求回岗工作,要写个书面东西就是如果工作期间发生生意外,单位不承担责任,后果自负。
我想请问这些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