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保险理赔 > 

校内意外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16556什么是编号?

校内意外

我外甥16岁在学校走廊被同学玩刀割断脚精,至不能上学。

问:校方的责任,和同学的责任。问:校方的责任,和同学的责任应该如何理赔。

咨询者:fa241414浙江
[咨询时间:2011-06-14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06-15 06:11
吴健弘
属于故意伤害的,先报警处理,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孩子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对方孩子的监护人及学校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回答

1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1-06-14 17:27
邴朝祥
校方和同学的家长都有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