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与弟媳准备离婚,现两人及孩子居住的房屋是我父母于2000年购买的,07年为了给孩子落户,转至我弟弟名下,房产证上仅有我弟弟的名字,弟媳提出离婚后要卖掉房产,各分一半卖房款,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父母可以提出收回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