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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岗位上兼其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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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5092什么是编号?

原合同岗位上兼其它岗位!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于单位签订的合同职位是销售,但现在要我兼内勤和采购,工资没有加,说过几个月再说。

我能不能拒绝兼,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怎么赔付???

注:还在乳哺期(生产后6个半月)。

补充说明:
目前于4月1日上面口头通知我兼采购一职,我因为刚产后第四个月,担心工作不保,就暂兼采购一职(至今已2个多月),期间单位没有主动加过我工资,于5月12日,与财务闲聊中了解,总公司采购员有60元话费补贴,后自己申请后,加了60话费补贴.此外,几次要求公司加兼职费用,但一直推说过几个月再说,而且由于产后人比较虚弱,回家要照看宝宝又要兼采购出去跑,身体受不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也可以像上面回复的一样来处理这件事吗?
咨询者:fa239809浙江
[咨询时间:20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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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最佳答案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6-10 10:04
倪振杨
你可以决绝。 企业扣工资的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企业更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自己辞职就更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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