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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职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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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4889什么是编号?

公司与职工的纠纷

2011,年3月8日,我公司一职工吴某与一带班长储某两人因纠纷打架,事后储某认错态度良好,吴某拒不认错,因此我公司勒令其回家休息反思过错,书面认错。

3月19日,吴某来要求上班,但仍然不能认识自己的过错,固依旧让其回家休息反思。

至2011年3月28日,吴某已经在另一公司上班。至2011年3月28日,吴某已经在另一公司上班4月21日,我公司为其办理了退保,5月底的时候吴某来公司要求我们支付其3个月工资,并跟我们要失业金。

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咨询者:fa239586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0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6-09 16:39
陈晓云
1、要求勒令其回家休息反思过错至另一家公司上班期间的工资合法,因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但又不安排工作。 2、要求失业金不合法,因公司没有开除他,是他自愿辞职,故不能享受失业金。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张文律师
[地区:江苏-无锡市
手机:13921529007
积分:409
]
回答时间:2011-06-10 08:35
张文
工资结算到劳动合同终止时。
失业金没有法律依据。
郑志跃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776078062
积分:170
]
回答时间:2011-06-10 08:49
郑志跃
未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是要发放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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