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是怎样概定的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14863什么是编号?

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是怎样概定的

《公证程序规则 》 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请问,“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是怎样概定的,有司法解释吗?如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是指房屋所在的县级公证机构吗,?设了县的地级市.市级..公证机构有受理权吗?

咨询者:fa239551湖南
[咨询时间:2011-06-09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张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01159788
积分:6734
]
回答时间:2011-06-09 16:12
张荆
要看该不动产的登记信息 如果该不动产登记所在地具体到县,而县一级也有公证机关,则应当到县一级的公证机关办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