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世后的遗嘱说将房子全部给弟弟,而弟弟有自有的房产,我却没有任何经济生活来源,失业一直没工作。
请问:这份遗嘱是否违背了《继承法》中遗嘱不得取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规定。
此遗嘱是否无效?请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