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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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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3713什么是编号?

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

我想咨询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

咨询者:fa238203吉林
[咨询时间:20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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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韩学谦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831006584
积分:3075
]
回答时间:2011-06-06 10:44
韩学谦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

回答

1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1-06-06 20:20
孙喜春
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是工伤,标准的赔偿额为约4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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