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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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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3613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房子怎么判?

有一套房子 户主写的是男方名字 现在我想和他离婚 房子怎么分(还有一个孩子)。

咨询者:fa238072吉林
[咨询时间:2011-06-05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6-06 06:26
陈晓云
1、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规定,如是婚前男方所购房屋,则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不必分,仍归其个人所有,如是结婚后所购,但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应该分。 2、附婚姻法第17、18条: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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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余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8667178789
积分:2389
]
回答时间:2011-06-05 20:54
李双余
如果是结婚登记前购买的,属男方婚前财产,不能分割;如果是结婚登记后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各半分配。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6-05 21:22
刘子若
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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