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请不要说:请委托律师。感谢陈学曾律师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1355什么是编号?

请不要说:请委托律师。感谢陈学曾律师

尊敬的中国法律门户网,以及各位律师你好!首先我非常感谢中国法律门户网这个平台,帮我们解决了很多问题,而工作人员也很热心,帮我们介绍律师。

但是,有一点我想说一下,我们是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所以,请某些律师不要用:“请委托律师办理”来敷衍我们,如果忙,可以不用解答我的咨询。这样不负责任的律师希望中国法律门户网也管理一下。

最后再次感谢中国法律门户网,感觉几位热心的律师,尤其是陈学曾律师。我真的很感谢您!

咨询者:fa104093江苏
[咨询时间:2009-09-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先力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182321157
积分:3482
]
回答时间:2009-09-07 16:55
张先力
本贴?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9-08 17:31
陈学增
请不要客气。解答法律咨询是宣传法律,这是依法治国的群众性工作,也是律师的义务,人民群众都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做律师的一大快乐。法律不是商品,律师不是商人,尽力而为吧。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