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只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购房款及大修基金等费用都没有开发票,只有收据、可以补救吗?现已交房一年,当时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65个工作日办理权属登记,如违约按已付房价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我想请问 如果开发商拒不办理该怎么办?违约金设置过低且没有时间限制,将来打官司能申请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