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了孩子会怎么判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12836什么是编号?

离婚了孩子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可是舍不得孩子,法院会依据什么判孩子。

咨询者:fa237255山西
[咨询时间:2011-06-03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李京卫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8649153657
积分:681
]
回答时间:2011-06-03 13:39
李京卫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回答

1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6-03 12:01
殷国丰
可以要求抚养孩子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