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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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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1833什么是编号?

二手房问题

房子已过户,我已拿到房产证,原房主要我把电表里的280度电钱给他,通过正孚公司划的房款扣了300多元的费用,他也要我出,可是之前原房主停了暖气,再开通需交600元的热能补偿费,他耍赖不交,我们为此争执,原房主不给我钥匙,我想问:1 房子已经是我的了,直接撬门可以吗?

2 热能补偿费到底该谁交?在中介签的合同里,注明暖气是房屋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
律师您好!补充一点,在中介签的合同里,只注明暖气,煤气,一户一表是房屋附属设施,没有过多约定。附属设施是否可以理解成我入住时,这些设施都可以使用的。比如水管里有水,煤气灶可以打火,暖气交了供热费就能供热?
咨询者:fa236130天津
[咨询时间:2011-05-3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5-31 17:29
牛国荣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建议找开锁公司的人员开门.另外热能补偿费由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许娜平律师
[地区:天津-塘沽区
手机:13920517351
积分:6455
]
回答时间:2011-06-02 09:41
许娜平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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