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有一间公产平房,现在面临拆迁,拆迁办给了外婆一套定向安置房,外婆共有六个子女,老伴又于10年前去世,外婆的大儿子所生是个男孩,也就是外婆唯一的孙子,外婆想把这间房子留给这个唯一的孙子,请问外婆有这个权利吗?其他儿女有诉争的权利吗?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分配呢?问题补充:
除了这套房子,拆迁办还给了一笔装修和短期安置费用,这笔钱属于外婆一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