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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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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1041什么是编号?

共同财产分配比例?

爸妈在我幼年是离婚,我和姐姐归妈妈抚养,妈妈在我16岁时患了病,17岁时去世。

妈留下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在我妈死后转到了我姐名下,妈妈生前患病期间家里所有费用全是姐姐出的。

早几年老房子已经征收,一直没有进行分割。早几年老房子已经征收,一直没有进行分割现在我想进行分割,应该按什么比例分呢?特请求法律咨询。

谢谢。

咨询者:fa235204湖南
[咨询时间:20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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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29 12:54
魏国鹏
该房屋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你和你姐姐各自占有一半的份额,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莫平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973678119
积分:968
]
回答时间:2011-05-29 21:20
莫平
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你和你姐姐各自占有一半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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