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南京市溧水县工伤10级,单位怎么赔偿我?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11024什么是编号?

南京市溧水县工伤10级,单位怎么赔偿我?

我鉴定10级工伤,现写了辞职报告,请问单位应该赔偿我什么。

我今年48岁了。我今年48岁了单位已经帮我付了医疗费。我今年48岁了单位已经帮我付了医疗费还有15天的护理费没付。

我还能拿到哪些钱?

咨询者:fa235180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2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杨俭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5987193475
积分:10206
]
回答时间:2011-05-29 11:22
杨俭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伤残的员工得到的工伤待遇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由公司向员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工资)。工资低于1940元的,按照1940元计算。

回答

1
朱本权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585110001
积分:1668
]
回答时间:2011-05-29 19:47
朱本权
解除劳动合同后你可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向本市律师咨询具体赔偿数额。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