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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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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0752什么是编号?

房产继承

我父亲己去世近二十年 留下一间私宅 当年我才十多岁 母亲也没管直到现在房产仍然是父亲的名 请问如果我要求母亲将房子转名给我可以吗 还有我听说继承房产要交百分二十税的 是不是 到我母亲过世后我如果无钱交这笔税 我怎么办。

咨询者:fa234856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28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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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5-28 10:29
孙湖
耐心等待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28 10:30
魏国鹏
你有权和你母亲平均继承该房屋,继承是不收取继承税的,国外收取,中国不收取,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一天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8664896855
积分:293
]
回答时间:2011-05-28 13:01
陈一天
房产更名问题,可以与你母亲协商,需提供你父亲死亡证明及其他继承人(包括你母亲及你父亲的其他子女)出具的愿意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5-28 19:08
吴君瑜
1、房产你和你母亲均有继承份额,经你母亲同意,可以更名至你名下;
2、我国目前继承遗产不需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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