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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赔偿事宜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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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10694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赔偿事宜发布时间:

我姐姐的丈夫常年在外出差不能照顾家里,就算回家了也是只顾自己玩乐整天在外打牌,泡吧经常凌晨而归。

每每将我姐姐冷落在一旁。每每将我姐姐冷落在一旁我姐姐前后为他堕胎三次,他每次都对我姐姐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自己还是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毫不顾及我姐姐。自己还是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毫不顾及我姐姐导致我姐姐身体和精神上招受很大伤害。

在婚姻期间没有一点作为丈夫的责任心,也没有尽到一点做丈夫的义务。

现在决定离婚,我想问下我姐姐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么?比如精神,青春损失,身体损害等赔偿么?

这就是我要咨询的问题,谢谢您的帮助,祝您工作顺利。

咨询者:fa226218湖南
[咨询时间:2011-05-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杨俭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5987193475
积分:10206
]
回答时间:2011-05-28 01:35
杨俭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赔偿和赡养费

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无具体标准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杨俭律师于 2011-05-28 01:3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28 07:08
陈晓云
你姐可以起诉离婚,但你所说的你姐夫的这些毛病都不是法律上规定的法定赔偿情形,故你姐不能据此要求赔偿。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05-28 08:06
严亨春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莫平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973678119
积分:968
]
回答时间:2011-05-28 19:59
莫平
不具备法律上的赔偿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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