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丈夫第一次婚姻生一女儿,在孩子9岁时离异,协议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将房产,及数百万现金给女方,作为女儿抚养费,男方可以说是净身出户,两年后,我与丈夫认识,相知,相恋到结婚,十几年来,我们打拼出了自己的事业,有了可爱的孩子,这些年我丈夫从各个方面也没少照顾他与前妻的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我现在就想知道,将来我们的家产,他与前妻的女儿是否有权继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