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逾期交付使用: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第四条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为2008年12月底”,截止今日房屋仍未交付使用。
我能索赔什么经济补偿?
2、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建筑面积:开发商的理由是去年国家规定“节能减排”楼房外墻必须贴保温材料,而合同中未规定此项内容,是否由我分摊这部分钱?